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实训大楼区域管道改造项目更正公告

发布部门:后勤管理处    发布时间:2023-09-20    浏览次数:392

1、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第二条第一个“供应商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更正为“供应商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资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他申请人资格条件不变。

2、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更正为2023 9 25 12 00 分(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