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E20230922;
项目名称:江宁校区三号学生宿舍外墙出新;
项目预算:肆万叁仟元整;
项目概况:主要为江宁校区3号学生宿舍外墙修补及粉刷出新,面积不超过1500平方。
工期要求:中标公示期满后5个日历日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参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提供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营业期限内);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有效期内));
2、提供上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盖单位章资产负债表及利润表,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单位税收或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根据履行采购项目合同需要,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或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供应商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有效期内);
(2)供应商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
三、现场勘查
本项目安排现场勘查,勘查时间:2023年9月27日上午9:30-11:30,项目实施地点位于江宁校区(润湖大道401号)内,由投标人到勘查联系人处签到确认后自行勘查现场,投标人需全面勘查作业场地等情况,一旦递交投标文件,视为投标人已经明确知悉现场和交通的全部情况和风险,并已综合考虑到报价中。
勘查现场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25-52291202
四、项目需求
1、本工程包工包料、必须由成交单位自行完成,严禁转包和擅自分包。
2、项目主要包括包括脚手架装搭,墙面处理及涂刷,垃圾清运以及完成上述工程的相关合理支出,含所需所有材料、人工、税费等。
3、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五、评标方法和定标原则
1、投标文件的审查:
(1)投标文件是否满足招标的资质要求;
(2)投标文件在出现非实质性错误情况下,按下列原则处理:文字与图表不符时以文字为准;正本与副本不符时以正本为准;金额大写与小写不符时以大写为准;单价与总价不符时以单价为准;
(3)评标专家小组可以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清楚或明显有错的投标人进行询标,但投标人不得修改文件实质性内容或超越询问范围答复。
2、废标的判定:
有下列情况之一判为废标:
(1)以他人名义投标、串标、投标资料弄虚作假或对招标单位行贿;
(2)投标人资格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招标文件要求;
(3)对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未能做出响应;
(4)投标报价单未经法定代表人签署或加盖企业印章的;
(5)报价单中综合单价和合价手写的;
(6)未按要求将报价单格式、规格型号、备注与要求等内容删除或修改的;
(7)投标报价高于本项目的预算;
(8)附有招标人不可接受的条件。
3、评定中标候选人
评标本着“公平、公正、科学、竞争”的原则,在合理范围内以最低价中标原则确定中标人,对未中标人的未中标原因不作解释。
六、公告期限、报名时间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
报名时间:2023年9月28日14点30分前;
七、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9月28日15点30分前(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江宁校区D201。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联系人:陈老师
电 话:025-52291202
附件一:江宁校区三号宿舍外墙出新工程量清单
附件二:响应文件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