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食堂饭菜定价管理规定(暂行)

发布部门:后勤管理处    发布时间:2023-11-13    浏览次数:445


为进一步做好学校学生食堂饭菜价格稳定工作,认真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学生食堂价格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规范学校对食堂的指导和监督,推动学校食堂在经营管理、成本核算等方面公开化,维护广大学生的切身利益,维护校园稳定,特制订本定价管理规定。

一、定价管理的目的

1.学生食堂饭菜价格,不仅关系到学生的利益,也关系到学校和社会稳定。

2.切实加强学生食堂的管理与监督。认真落实食堂饭菜价格成本核算,坚持微利保本的经营原则,合理制定伙食成本核算和定价准则,不随意定价。

3.加强食堂物资的采购管理,对食堂物资实行集中采购和配送,制定和完善物资采购制度,规范物资采购程序,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尽量降低伙食物资的进价。

4.建立监控机制,抓好食品加工过程管理,规范操作、减少浪费、节能降耗,千方百计降低食堂菜品价格,确保其质量和卫生安全。

5.增强食堂菜品价格管理的透明度,让学生参与监督工作。

二、定价管理的原则

1.在制定价格时要充分体现公益性原则。

2.在市场原材料价格持续调整的情况下,学校食堂体现其公益性、服务性原则,做好饭菜价格的稳定工作,采取分步调整的方式,实现平稳过度。体现对学生的关心和关怀。

3.饭菜品种与价格的确定及调整必须经学校同意,不得擅自涨价;食堂必须每月公布一次市场原料价格,每月上报一次菜谱和价格;菜肴必须明码标价、质价相符;菜肴品种低中高档搭配合理,确保低、中、高档菜 3: 4: 3 的比例;保障爱心窗口、每一家快餐窗口低档菜 (1 元及以下) 的数量(不少于 2); 保障低档菜的数量、质量、份量,保证免费汤的供应。

4.食堂饭菜价格的调整必须经过严格的审核程序,通过听证会及各种渠道征求师生代表的意见,做到不随意定(调)价。

三、定价的具体办法

1.定价份菜的重量

(一)无汁无汤的菜150克左右;

(二)带汁的菜180克左右;  

(三)带汤的菜200克左右。

2.具体公式

售价=

3.成本构成及所占百分比

构成

直接成本

售价

原材料

调料

燃料成本

水电

成本

成本加毛利润率(30%

荤菜

素菜

所占比例






注:售价为全成本核算价格加30%毛利润率,即为实际售价。

4.操作程序:菜肴定价核算,按以下几个步骤进行:

(一)原材料的市场价格进行调查,并比对原材料一年价格,推算出了一年的平均价格。  

(二)对菜肴逐个调查。如对菜肴的价格、主辅料、四季价格进行统计。  

(三)后勤管理处召开会议,每个食堂选出代表参加核算。  

(四)后勤管理处和食堂代表监督食堂厨师对菜肴进行实际操作,用实际情况找数据:  

 ①确定菜肴的主辅料及配比;

 ②对原材料进行称量(包括毛料重量、净料重量、调料重量);  

 ③现场加工菜肴;

 ④加工后,现场逐份打出菜肴。

(五)菜肴现场加工后,餐饮服务中心和餐厅对成品的菜肴,根据计算公式进行核算。

(六)菜肴核算后,把核算价格和实际价格进行比较,制定合理的价格标准。

四、调整价格的操作过程

1.在市场原材料价格波动同比上下调幅在20%以内的,维持原价;同比上下调幅在20%以上时,菜价应作相应调整。

2.由食堂提出意见,并以文字形式上报后勤管理处,由后勤基管理公示并邀请学校教师和学生代表参与评判。

3.确定需调价的菜肴,根据该菜肴用料价格在现价基础上作全年评判,确定全年基本原材料价格。  

4.对原材料进行称量(包括毛料重量、净料重量、调料重量)。

5.现场加工并逐份打出菜肴。  

6.菜肴现场加工后,后勤管理处、食堂、教师和学生代表根据计算公式进行核算。把核算价格和实际价格进行比较,确定价格后进行公布。  

五、监控体系  

1.饭菜价格监控体系:由后勤管理处、学生工作处、工会、学生伙管会、各食堂等代表组成的五级监控体系,欢迎全校师生监督。

2.菜肴价格调整体系:后勤管理处、学生工作处、工会、学生伙管会、各食堂等五方代表参加的听证会体系。


关于食堂价格听证会的相关要求 :

1价格听证会采取双向申请的方式,有下列两种情况的可向学校后勤管理处提出申请:一是食堂需调整现行饭菜的价格。二是师生代表联名30人(含30)以上对现行的饭菜价格提出质疑。后勤管理处在接到申请后,在5个工作日内,对是否举行价格听证会给予回复。   

2价格听证会由后勤管理处安排专人负责召集,召集人应在听证会前3天,将会议的时间、地点、主要议题向全校师生和学生家长公示,并通知会议人员。   

3、为确保听证制度的规范性和连续性,成立食堂伙食管理委员会,其成员应包括后勤管理处、教职工代表、学生代表、餐饮公司代表等,总人数在15—20人之间,原则上组成人员应为单数。其主要职能有:   

 ①、收集师生员工对食堂饭菜价格和质量的意见与建议;  

 ②、代表师生员工参加食堂价格听证会,听取食堂关于调价的陈述,并发表意见,在双方未能达成共识时,行使表决权;   

 ③、向其他师生做好食堂价格调整相应的解释和疏导工作;   

 ④、在一定程度上参与食堂的成本核算和民主管理;

 ⑤、有权对食堂的各个运行环节实施监督、提出合理化建议;     

4、价格听证会原则上按下列程序召开:  

 ①、由主持人报告议题;   

 ②、由后勤管理处通报所听证议题的相关情况;  

 ③、申请方进行价格调整或质疑陈述;   

 ④、伙食管理委员会成员发表意见,由听证会成员充分讨论;  

 ⑤、申请方进行答辩,双方进行讨论;  

 ⑥、重大问题由食堂伙食管理委员会进行表决。   

5、为确保价格听证会的严肃性和高效率,食堂和学校后勤管理处应指派专人负责听证会的会前准备工作,食堂伙食管理委员会成员不得无故缺席听证会;参加价格听证会的学生代表5-10人之间、食堂代表人数应在3-5人之间;听证会有应到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出席时,方可举行;听证会采取不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由出席人员的半数以上通过,形成听证会的表决意见。   

6、经个人申请,食堂伙食管理委员会同意,校内非食堂伙食管理委员会的师生员工或食堂工作人员可列席或旁听价格听证会,但不能自由发言和参加表决。   

7、凡经听证会认同的调价情况,学校应向师生做好相应的解释工作;未经过听证会认同的调价情况,食堂应做好饭菜价格的稳定工作,不得随意调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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