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栖霞校区4、5栋学生宿舍晒衣架、围栏制作安装项目更正公告

发布部门:后勤管理处    发布时间:2024-05-30    浏览次数:182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采购项目编号:HQ202404

原公告采购项目名称: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栖霞校区45栋学生宿舍晒衣架、围栏制作安装项目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申请人的资格要求、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更正内容:

(一)公告内容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依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提供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营业期限内);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有效期内));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根据履行采购项目合同需要,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或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 6 11900分(北京时间)。

三、其他补充事项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老师 18936032123

    地址: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栖霞校区)办公楼B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