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后勤管理处 发布时间:2024-09-19 浏览次数:109
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栖霞校区食堂锅炉已停止使用。现拟对此项资产进行报废处置。
按照《江苏省省属高等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实施办法》(苏教财(2020)6号)有关规定,现将相关资产报废处置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9月19日至9月25日,如有异议请向后勤处综合科反映(联系人:吴老师,联系电话:89668049)
附件:拟处置资产明细
后勤管理处
2024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