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服务中心工作职责

发布部门:后勤管理处    发布时间:2024-09-16    浏览次数:26

1.贯彻《食品安全法》、《学校食堂和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和学校相关制度文件,做好食堂卫生监督、检查,规范食品操作流程,确保食品安全卫生;

2.做好食堂管理的招投标工作,依据合同对乙方的经营进行监督、服务、指导、协调和管理,确保伙食保障工作安全、稳定、有序;

3.把好食堂饭菜价格及质量关,保持伙食价格合理稳定,质价相符,制定食堂建设规划、优化食堂功能布局,指导乙方做好食堂设施设备保障工作;

4.落实食堂安全教育,协助餐饮单位做好卫生防疫知识培训工作,定期和不定期的组织卫生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加强食堂用电、用气、防火、防盗监督检查,消除食堂安全隐患;

5.严格执行大宗物资集中采购程序,建立供应商考核机制,负责教工、学生大伙供应和管理工作,保障少数民族饮食需求;充分发挥伙管会和工会的监督作用,做好师生沟通交流平台、投诉意见处理和食堂满意度测评工作;

6.依据合同对食堂进行考核,同时落实责任追究,对违约的单位进行处理;

7.建立生产服务操作流程,全面做好原料采购、验收和食品加工、出售环节控制,实现持续更新和提高;

8.坚持全成本核算制度,严格执行菜价标准,认真做好每月盘点和经营分析等台账建设;

9.探索建立符合餐厅的文化底蕴,积极开展对外宣传,做好餐厅环境布置和清洁卫生工作;

10.做好全国脱贫地区和省内重点帮促地区农副产品预留采购任务的完成;

11.负责校内商业网点的统一管理,合理调整校内商业布局,规范网点经营范围和校内各类商业活动;负责制定完善校内商业网点布局调整方案和商业网点经营活动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12.督促、指导校内商业网点经营单位做好消防、治安、灭四害和卫生管理工作;督促抓好消防设施的配备,食堂和门面房高标准达到消防部门的要求。

13.建立健全食堂值班制度,值班的食堂做好垃圾处理、二次转运处等处的卫生打扫工作和相关校方的要求并落实统计;

14.加强对餐饮公司及负责人的管理。督促高标准落实校方相关要求和规章制度,督促其抓好食品原材料标准和食品卫生,督促其注重消除水、电、气存在的安全隐患,督促做好留样留验工作备查。

1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