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修服务中心工作职责

发布部门:后勤管理处    发布时间:2024-09-16    浏览次数:26

1.保障校区零星维修项目和小型工程的及时完成;

2.按规范要求开展维修服务活动,及时完成校内水、电、瓦、木等零星维修项目和小型工程;

3.做好校内零星维修服务工作,随报随修,小修不过夜,大修不过三天;

4. 负责维修项目前期论证、招标和合同等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负责办理工程付款、结算送审等相关工作;

5.负责维修队伍建设,制定维修工工作计划与维修工作的价差、验证记录,为组员争取、安排业务学习与培训;

6.负责报修系统的建设、分配、维护和管理;

7.负责拟定全校水电管理以及大型设备运行管理规章制度;

8.做好确保校内的变电、供电设施和供水、污水处理设备的正常安全运行的各项工作;

9.做好设备的日常检查和保养工作,发现故障立即排除,确保校区水电的正常供应,定期做好设备维护单位的考核工作;

10.做好校内路灯、地灯、草坪灯、水池设施及景观照明设施的维护与保养工作,确保其完好率;

11.做好节水、节电、节能减排的宣传、管理以及全校水电计划及管理,水电费结算等工作;

12.做好学校水电表计抄录、登记、汇总、公示工作,并做好比较分析工作;

13.做好校内水系、水位的监控及水质的化验工作;

14负责学校电梯、中央空调维护、管理及安全制度的执行,负责楼宇防雷检测、安全监测工作;

        1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