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锅炉处置公告

发布部门:后勤管理处    发布时间:2024-10-08    浏览次数:80

根据学校相关文件规定,现对学校锅炉进行处置,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成交供应商不得转包、分包。

一、项目概况

1.要求成交供应商必须在合同签订后3个日历日内完成锅炉所有物资的处置清理搬运,并将现场打扫清理完毕,校方验收合格后撤出场地。

2.最低限价:0.68万元

二、现场勘查

投标单位于202410129:30,在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神农路1号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大学生活动中心门口集合,进行集中现场勘查(不接受不看现场单位的报价)。

联系人:吴老师,联系电话:18936032622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具有合法营业执照和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资质。

3.参加本次竞价活动前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四、项目服务要求

1.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采用总价包干的形式。

成交人必须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做好现场的成品保护工作。

2.搬运过程中遵守各项管理制度;保证安全。施工现场不许抽烟、办证进出现场,现场临时用电按照相关规定的要求执行。采取积极措施做好现场的建筑物、构筑物和设备的保护工作,如有损坏和污染,由此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3.人员要求:进校人员需保证健康安全。

4.验收标准

学校将组织相关人员及专家按照规范和处置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

5.付款方式:

1)乙方于合同签订后1日内,向甲方一次性提交全部货款。

2)货物处置清理搬运完成后,应保证现场整洁,经甲方验收合格后,10天内无息退还乙方履约保证金。

五、报价文件送达方式

报价单、营业执照、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登记证明,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等,上述材料均需加盖供应商公章,密封送达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办公楼B01室后勤管理处吴老师收。送达时间:20241016日上午100010:30;联系电话:18936032622

六、询价规则

1参加竞价活动的供应商按照规定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

2投标单位应在1016日上午10:30前到学校财务处交纳竞价保证金人民币壹仟元,未缴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资格。20241016日上午10:30,由竞价小组、竞价供应商共同参与现场拆封报价单,符合资质要求且出价最高者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