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
医务室改造出新项目招标文件
本校由于事业发展需要,拟于近期通过公开招标,选择一家公司负责校医务室改造出新项目,成交方不得转包、分包。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医务室改造出新项目
2、项目内容:医务室改造出新,卫生间隔断拆除及新做,电路改造,原门拆除新做防盗门,残疾人坡道及扶手制作、彩钢瓦顶安装、电路改造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3、项目预算:4.8万元
4、工期要求:15个日历日
5、工程质量及保修:
(1)工程质量标准:合格及以上,国家行业通用标准。
(2)对材料质量问题乙方应负责包退和包修,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3)交付甲方使用的工程在免费保修期内,如出现质量问题,乙方无偿负责承担保修责任,报修响应时间不超过12小时。
(4)免费保修期限:质保期自本工程竣工并验收合格之日起不低于两年,维护保养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算起。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2018年省级工程项目协议供货单位
(3)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
(4)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5)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资质要求:
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现场勘查
1、时间:2018年11月1日下午2:00
2、集中地点:办公楼309室
3、勘察现场联系人:吴老师、朱老师,联系电话:025-- 89668049
四、响应文件的组成
1、响应文件由1份正本、1份副本组成,报价和结算均为人民币,响应文件及资料无论供应商是否成交均不予退还。
(1)响应文件目录
(2)报价函
(3)工程报价(包括报价汇总表,工程量清单报价表)
(4)供应商资质证明文件
注:供应商资质证明文件中所提及材料为必须提供的内容,未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5)法人代表授权书
(6)工程项目质保期和售后服务承诺
(7)供应商认为需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
2、响应文件的格式
供应商应按采购文件中所述响应文件的组成编写响应文件,并使用A4规格打印,装订成册。响应文件要求编写目录,页码应连续,牢固装订成册,不可插页抽页。
3、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3.1供应商应提交响应文件正本1份和副本1份,在每一份响应文件上应明确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正本必须用永久性字迹填写和打印,副本可用复印件,如出现差异,以正本为准;
3.2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须由供应商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授权人(以下简称授权代表)签字盖章;
4、报价
4.1报价应是采购文件所确定的工程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因此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根据采购文件要求及现场勘查情况为完成该项目所需的显在的和隐含的一切费用。除非合同另有约定,报价均已包括了为实施和完成该项目并通过验收所需的施工、设备、劳务、管理、材料、土建、安装、交通、运输、维护、利润、税金及政策性文件规定的各项应有费用,以及合同明示和暗示的所有一切风险、责任和义务。因而供应商应根据采购文件要求及现场勘查情况仔细计算并自行考虑风险系数进行投标报价,未列细目的费用将被视为已分摊在项目的有关细目的单价和总价中。
4.2供应商应先到现场踏勘以充分了解其环境、位置、情况、存储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报价及工期的情况,采购人对于现有施工环境及条件不再增加任何投入,供应商自行考虑风险计入报价内,成交后任何因忽略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
5、响应文件递交
供应商应使用密封袋将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分别密封,并标明供应商(单位)名称、项目编号以及“正本”或“副本”字样,加盖公章粘贴密封条,于2018年11月6日9时前将响应文件送达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办公楼B06室。如果未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采购人将拒收。
五、评标方法和要求:
1、投标文件的审查:
(1)投标文件是否满足招标的资质要求。
(2)投标文件在出现非实质性错误情况下,按下列原则处理:文字与图表不符时以文字为准;正本与副本不符时以正本为准;金额大写与小写不符时以大写为准;单价与总价不符时以单价为准。
(3)评标专家小组可以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清楚或明显有错的投标人进行询标,但投标人不得修改文件实质性内容或超越询问范围答复。
2、废标的判定:
有下列情况之一判为废标:
(1)以他人名义投标、串标、投标资料弄虚作假或对招标单位行贿。
(2)投标人资格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招标文件要求。
(3)对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未能做出响应。
(4)投标报价单未经法定代表人签署或加盖企业印章的。
(5)报价单中综合单价和合价手写的。
(6)未按要求将报价单格式、规格型号、备注与要求等内容删除或修改的。
(7)投标报价高于本项目的预算。
(8)附有招标人不可接受的条件。
3、评定中标候选人
评标本着“公平、公正、科学、竞争”的原则,在合理范围内以最低价中标原则确定中标人,对未中标人的未中标原因不作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