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
教工餐厅室外小花坛铺设广场砖项目公开邀请招标文件
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近期对教工餐厅室外小花坛铺设广场砖,现就该小型维修项目进行公开邀请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来我校投标。
一、项目名称:教工餐厅室外小花坛铺设广场砖
二、项目需求
1、项目概况:本项目对我校教工餐厅室外小花坛铺设广场砖,并对原绿化带和周边路牙石拆除、三棵树树池砌筑等。本项目为包工包料,工程产生的土方、垃圾必须运送至校外。
2、项目地点:教工餐厅室外
3、项目工程量:(后附清单)
4、投标报价:投标人须到现场进行勘察,并根据工程量清单进行报价,报价包含本项目范围内的全部费用。
5、现场勘察时间:2020年9月28日上午9点。本次招标不接受未实地勘察的单位的投标。投标人应充分了解其环境、位置、装卸空间及场地限制等其他影响报价及工期的因素并计入响应报价内,成交后不得因为此类情况更改报价或延长工期。
6、工期要求:接中标通知书起 3个日历日完成。
7、工程质量:合格。全部工程施工完成,通过甲方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进行的验收。
8、本项目必须由中标单位自行完成,严禁转包或分包。否则我校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没收承包人缴纳的违约金。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和经济损失有承包人自行承担。
三、项目预算:贰万元。
10、付款周期:项目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款95%,余款转为质保金至保修期满后支付。
四、投标人资质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只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法人委托授权书加盖单位公章。
3、法人代表、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投标前6个月内(2020年3月至今)任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以及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参加本次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需提供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五、定标原则:
供应商应当按照文件的规定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
2、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六、公告起止时间:2020年9月27日——2020年9月30日。
七、投标文件组成:
1、报价文件由1份正本、2份副本组成,报价和结算均为人民币,报价文件及资料无论报价人成交与否均不予退还。
(1)报价文件目录
(2)资格目录文件
(3)报价函
(4)报价表(包括报价汇总表,工程量清单报价表)
(5)供应商资质证明文件
①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②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安全生产考核B证在有效期内、具有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执业资格;
③供应商应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0年3月-2020年8月)报价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须为社保机构打印出具的证明材料);
注:供应商资质证明文件中所提及材料为必须提供的内容,未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6)法人代表授权书、法人和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7)工程项目质保期和售后服务承诺
(8)施工组织设计
(9)类似业绩
(10)报价人认为需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
2、报价文件的格式
报价人应按协议供货文件中所述报价文件的组成编写报价文件,并使用A4规格打印,装订成册。报价文件须按内容编制目录,明确页码范围,页码应连续,牢固装订成册,不可插页抽页。
3、报价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3.1报价人应提交报价文件正本1份和副本2份,在每一份报价文件上应明确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正本必须用永久性字迹填写和打印,副本可用复印件,如出现差异,以正本为准;
3.2报价文件的正本和副本须由报价人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授权人(以下简称授权代表)签字盖章;
4、报价
4.1报价应是协议供货文件所确定的采购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其应包括但不限于施工机械设备、劳务、管理 、材料、安装、缺陷修补、临时设施费、质检(自检及监理工程师认可需要抽检所需的一切费用)、施工配合、维护、交通、利润、文明施工费、税金和合同规定的所有风险、责任及政策性文件规定的各项所有费用。
4.2报价编制要求
(1)报价应根据供应商实际情况自主进行,并最大限度地满足协议供货文件的要求,但不得低于成本。应充分考虑政策性调整、建材市场风险和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费用进行报价,包括相关政策规定的由采购人办理的手续,请供应商代为办理,所有有关取样检测费用及其他费用请列入报价。若未单独列出,将视为已列入其他子项中,成交后综合单价将不再调整。
(2)供应商必须按照协议供货文件规定的报价编制要求,工程量清单格式及要求进行报价,除了工程量清单报价,采购人不再接受其他任何形式的报价以及说明(如降价函、报价修正函、优惠报价说明等)。
(3)报价以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为准,供应商所报的综合单价应包括工程量清单子项中所需的显在的和隐含的一切费用,包括清单中没有反映但施工过程中所需的工作的内容。供应商的报价一经报出,即被认为是包括了本项目下的所有施工内容的全部费用。如果报出的清单中没有列项,且施工中又必须发生的项目,业主有权认为,其已经综合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综合单价中,竣工结算时不予调整。
(4)供应商除按协议供货文件所列的措施项目报价外,供应商需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环境、道路、装卸限制等任何足以影响报价的情况及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措施项目的报价。
(5)采购人提供水、电供承包人使用并负责安装水电分表,一切费用均由承包人负责。
(6)对于工程量清单中“项目特征”,只是采购人对该部分分部分项工程特征的概述,而非是工程特征的全部描述,计价时必须按施工图纸及相关的国家规范的要求。
(7)本工程设备和材料由供应商自购部分,其规格、技术指标、质量等级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同时必须满足相应技术规范或技术标准的要求。须报出材料品牌、生产厂家、材质、单价,若供应商的报价中没有报出材料品牌、生产厂家、材质、单价,或进场材料与响应文件不符,采购人可另行采购,成交人承担相应的材料差价及采购费用。
(8)所有材料报价时均应包括但不限于采保费、安装费、卸力费、二次搬运、国家有关管理部门要求的对工程的所有材料检测费以及夜间施工办证费、排污费、道路占用费、噪音费、安全施工费、交通安全防护费等均包含在报价内,采购人
另行支付,供应商在报价时自行考虑,结算时不调整。
(9)工程量清单报价应包括完成协议供货文件、施工图纸及技术规范规定全部内容的工程量清单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其内含:1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费、其他项目费和规费、税金;2完成每分部分项工程所含全部工程内容的费用(包含显存的和隐含的工作内容);3完成每项工程内容所需的全部费用;4工程量清单项目中没有体现的施工图纸所含的工程内容,施工中又必须发生的工程内容所需的费用;5考虑风险因素而调整的费用;6因采购人在协议供货文件中的要求而发生的费用。
(10)供应商应对清单中的每一个项目进行报价(包括综合单价及合价),对采购人所列专业分包项目应含服务费、配合费等,如漏报或少报项目,则视为已包含在其他项目的综合单价或合价中,结算时不调整。
(11)本项目工程量清单中所列措施项目为一般性项目,供应商须根据本工程的实际要求进行增补,并计算其费用,但不得低于成本,且本项目的所有措施项目费用结算时不调整。
(12)成交单位必须在约定工期内完成所有施工,并清理完毕撤出场地。
(13)暂定材料的名称、规格型号及单价详见“工程量清单总说明”。
(14)报价表应由注册造价工程师或初级以上造价编审人员编制并签名盖章。
5、保证金
5.1报价人需用对本单位公账户于应于开标前一天 16:00 时之前向采购人以电汇方式缴纳人民币2000元投标保证金并取得财务处开具的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疫情期间请提前联系财务处,妥善安排时间开具票据)。
户名(收款人):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
账号:4301012319002130850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南京燕子矶支行
财务处联系电话:025-89668045
5.2未按规定提交响应保证金并取得财务处开具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的报价无效。
5.3落标方的响应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日内无息退还至供应商账户。
5.4成交人的响应保证金,在签订合同足额缴纳履约保证金后无息退还。
5.5发生下列任何情况时,响应保证金不予退还:
(1)成交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
(2)成交人在接成交通知书30日内未能按采购文件要求签订合同;
(3)预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资格的;
(4)提供虚假的响应文件。
八、投标文件递交
供应商应使用密封袋将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分别密封,并标明供应商(单位)名称、项目编号以及“正本”或“副本”字样,加盖公章粘贴密封条,于2020年9月30日16时前将响应文件送达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办公楼B01室,如果未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采购人将拒收。联系人:华新,联系电话:150051555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