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宁校区校舍装修出新造价咨询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部门:后勤基建处    发布时间:2022-03-21    浏览次数:1502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E20220305

项目名称:江宁校区校舍装修出新造价咨询项目;

项目预算1500

项目概况江宁校区校舍装修出新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①教学办公楼4栋,建筑面积13571.72㎡,其中教室60间,办公及教辅用房36间,作为教学、办公、会议、图书、实验实训等功能使用;

②学生宿舍3栋,总建筑面积12060㎡,每栋6层,每层13间宿舍,每间有独立卫生间;

③食堂1栋,建筑面积2954.44㎡,共2层;

④校园环境整治总体设计,校园面积156亩;

⑤部分辅助用房,面积约1000㎡;

⑥其他。

工期要求:合同签订、接到施工图后10个日历日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依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提供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营业期限内);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有效期内));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根据履行采购项目合同需要,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或证明材料),格式详见《附件一》;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二》;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2、其他特殊要求规定或特定资格条件

1)供应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有效期内);

2)供应商拟担任本项目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有效期内)二级及以上资格。

三、现场勘查

勘查现场联系人:仇晶晶;

联系电话025-89668150

四、项目需求

对江宁校区学生宿舍装修工程、江宁校区教学楼装修工程、江宁校区食堂及辅助用房装修工程、江宁校区校舍屋顶防水工程、江宁校区校园环境整治工程及江宁校区校舍装修出新项目中的其他工程提供造价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工程量清单编制、招标控制价编制、现场施工协调和纸质材料移交等。

五、评标方法和定标原则

1、投标文件的审查:

1)投标文件是否满足招标的资质要求;

2)投标文件在出现非实质性错误情况下,按下列原则处理:文字与图表不符时以文字为准;正本与副本不符时以正本为准;金额大写与小写不符时以大写为准;单价与总价不符时以单价为准;

3)评标专家小组可以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清楚或明显有错的投标人进行询标,但投标人不得修改文件实质性内容或超越询问范围答复。

2、废标的判定:

有下列情况之一判为废标:

1)以他人名义投标、串标、投标资料弄虚作假或对招标单位行贿;

2)投标人资格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招标文件要求;

3)对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未能做出响应;

4)投标报价单未经法定代表人签署或加盖企业印章的;

5)报价单中投标报价手写的;

6)未按要求将报价单格式、规格型号、备注与要求等内容删除或修改的;

7)投标报价不合理的;

8)附有招标人不可接受的条件。

3、评定中标候选人

评标本着“公平、公正、科学、竞争”的原则,在合理范围内以最低价中标原则确定中标人,对未中标人的未中标原因不作解释。

六、公告期限、报名时间地点和初步资格复审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报名时间:20223231000分至1600分(北京时间);

报名地点:神农路1号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体育馆负楼B03

初步资格复审:报名时请携带“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的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回收,原件查验。复审不通过人员不得参加投标。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投标(中标)资格。

七、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32516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体育馆负楼B03

、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联系人:仇晶晶

  话:025-89668150


 

附件一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

我公司郑重声明:我公司具备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主要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如下:

主要设备有:                                              

                                                           

主要专业技术能力有:                                      

                                                           

 

 

供应商:(盖章)

  期:

 

证明材料可另附


 

附件二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本公司承诺在参加政府采购的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不存在下列行为之一:

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2)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

 

 

供应商:(盖章)

  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