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局部更换教室固定课桌椅省级网上商城比选公告

发布部门:后勤管理处    发布时间:2022-11-11    浏览次数:909


因学校事业发展需要,现决定就局部更换教室固定课桌椅项目进行省级网上商城比选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中标人不得转包、分包。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局部更换教室固定课桌椅

2.项目编号:20221116

3.采购方式:网上商城比选

4.项目预算:捌万元整(¥80000.00元)

5.合同履行期限:1130日前安装验收合格

6.质保期限:2

7.推荐品牌:优冠、日泰、凯谦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江苏省政府采购网上商城定点电商项目中标供应商或与上述供应商有合作关系的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三、项目需求

详见附件

四、现场勘查

地点: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神农路1

联系人:朱老师

联系电话:18936032123

采购人不组织集中勘踏现场。供应商可自行勘踏,一切费用及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在随后的采购中,对现场资料和数据所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未现场勘察和未提出疑义的供应商将被视为已勘察,认同采购项目要求的内容)。

因疫情防控需要,拟勘察现场的磋商供应商,请至少提前1个日历日联系勘察现场联系人,并按要求办理校外人员入校的相关手续。对于不提前联系而无法进校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五、评审方法和定标原则

1、参加询价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按照询价文件的规定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总价不得超过项目总预算。

2、询价小组应当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3、报价文件在出现非实质性错误情况下,按下列原则处理:文字与图表不符时以文字为准;正本与副本不符时以正本为准;金额大写与小写不符时以大写为准;单价与总价不符时以单价为准。

4、评审专家小组可以对报价文件中含义不清楚或明显有错的供应商进行询标,但供应商不得修改文件实质性内容或超越询问范围答复。

六、报价文件的编制

1、报价文件应包括资信证明文件、报价函、报价表、供货方案、服务承诺等部分。投标文件由1份正本、2份副本组成,报价和结算均为人民币,报价文件及资料不予退还。

2、供应商应将报价文件按顺序装订成册,并编制报价文件资料目录。

七、报价事宜

1、报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21118日下午1600

2、报价文件格式(见附件)

3、地点:办公楼后勤管理处(栖霞区神农路1号)

4、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老师

联系电话:025-89668048

 报价文件格式.docx

项目需求.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