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教职工医药费报销的通知

发布部门:后勤管理处    发布时间:2023-02-23    浏览次数:832

各单位:

随着教职工医保的全面实行,从202311日起,教职工因病就医直接拿医保卡到医院就医。20221231日前产生的医药费最后一次报销截止时间为:2023310日,请将报销单送至栖霞校区医务室。

特此通知。

 


后勤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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